加施CE標志程序
時間:2023-08-10 訪問量:1988
在將機械投放市場之前,生產商或設在歐共體內的授權代理應遵循以下各項:
1. 不屬于98/37/EC附錄Ⅳ范圍的機械:
- 按照附錄V起草技術文檔;
- 簽署一致性聲明;
- 在機械上加施CE標志。
2. 屬于98/37/EC附錄Ⅳ的范圍,但沒有完全符合協調標準的機械:
- 按照附件VI起草技術文件;
- 申請EC型式檢驗;
- 公告機構檢查技術文件和樣機;
- 公告機構起草EC型式檢驗證書
- 簽署一致性聲明;
- 在機械上加施CE標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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